农机服务队
发布时间:2020/4/13 17:01:14     
2016年,根据旗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【2016】13号《研究化工园区企业搬迁补偿相关事宜》的要求,旗财政、审计部门负责抓好化工园区相关企业在内蒙古银行贷款转贷工作,由鼎信集团承贷,本金及利息由旗财政局偿还。截止目前鼎信集团共承贷7598.395万元,其中:通辽克瑞特化工有限公司2000万元;奈曼旗泰达化工有限公司1000万元;内蒙古青龙化工有限公司1800万元;奈曼旗明州华工科技有限公司1998.395万元。项目贷款期限为3年,年利率4.7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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